梅州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更新时间:2009-10-20 15: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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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会计专业资格证书》领证通知
各位考生:
从即日起开始发放2009年《会计专业资格证书》,请通过考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尽快到梅州市政府大楼7楼人事局专技科 (731号房)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原件)。
各县属考生请于当地人事局联系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