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商业银行的设立
更新时间:2018-06-07 10:41:30
来源:环球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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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处于基础阶段,环球网校小编希望考生在基础阶段全面掌握知识点,特整理发布“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商业银行的设立”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本文金融法对商业银行相关法律规定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定义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货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二、商业银行的设立
1.商业银行的设立:
(1)要求:

(2)分支机构的设立:
设立:经国务院银监会审查批准,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资金:拨付各分支机构运营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总额的 60%
管理机制:总分行制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