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题】
王五系甲制药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主管,在工作中能够接触甲公司自主研发的一项药品配方。该配方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甲公司通过限定知悉范围、签订保密协议、对涉密资料实行权限管理等方式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2018年5月,王五在甲公司任职期间,私自接受与甲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乙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顾问。2018年9月,甲公司发现后,王五退出乙公司。随后王五从甲公司离职,并与甲公司依法签订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约定王五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存在其他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或提供服务,并继续承担对甲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2019年8月,甲公司发现王五已经担任乙制药公司的副总经理。经查,王五将其在甲公司任职期间掌握的上述药品配方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明知该配方属于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仍将其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甲公司遂以乙公司和王五侵犯商业秘密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甲公司主张的药品配方构成商业秘密,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
关于乙公司和王五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侵犯商业秘密抗辩事由的说法错误的是( )。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和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