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更新时间:2014-03-20 13:19:01
来源:|0
浏览
收藏
摘要 2014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正在备考,环球网校整理"2014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辅导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祝您马到成功!
特别推荐:第二轮
敏感
生活供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生活供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重点保护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1;重要湿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
较敏感
生活供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2。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