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部分考生退费通知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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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考试部分考生退费的通知(二)
因《2009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考试》报名费用标准调整,在通知发布之前已经缴费的考生,我网站根据缴费银行记录将超出部分按银行缴费卡号返还。
自2009年8月27日下午,已完成通过工行缴费考生多缴纳的考务费退费处理工作,请考生注意查收。因银行卡销户等原因造成无法通过银行退款的考生我局将于近日通过电话联系退款事宜。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0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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