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规定
更新时间:2010-06-02 15: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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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即参加一类考试:
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20日期间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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