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0年自考监考工作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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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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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30分钟 |
1、向考点主考报到,接受考点主考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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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20分钟 |
1、佩戴“监考证”后,两名监考教师随带试卷、草稿纸等考试用品,共同直入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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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15分钟 |
1、 检验入场考生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指定考生入座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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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5分钟 |
1、当众拆封试卷,核对试卷份数,若有缺少、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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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铃响 |
宣布开始答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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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后 |
1、一名监考人员巡视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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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15分钟后 |
1、迟到考生停止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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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场前30分钟内 |
检查、收齐提前交卷考生的试卷、草稿纸,收齐后允许其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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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场前15分钟 |
当众宣布离终考所剩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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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终场铃响 |
令考生停笔交卷,检查、收齐考生的试卷、草稿纸后,允许其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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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后 |
1、收卷整理、检查份数,并按考生序号顺序排列; |
重点提示:
《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大家已经知晓,并已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请自觉遵守。现重点提示如下:
一、考生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其他物品一律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二、请将手机关闭并存放到指定地方,不得随身携带。
三、请考生核对有否坐错考场,如有误,立即纠正。
四、试卷上考生序号一栏须按考试通知单上的考生序号准确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