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成教课程免修规定
更新时间:2010-03-26 10: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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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进入我院学习以前取得的有关课程成绩,除必修课中的专业课、毕业论文外,符合以下条件,经批准可以办理课程免修。
(1)学生已取得同层次,同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者。
(2)第二学历的学生第一学历在校期间同课程,同学时的该课程考试合格者。
(3)学生在普通高等学校进修同专业,同层次的相同课程,成绩合格者。
2、凡申请免修者,应出示有效的记载成绩的原件,由成教院教务科审批后,复印存档,学生成绩按此登记。
3、课程免修申请必须在新生入学后两周内一次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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