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学院成教转专业(学)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0-03-10 1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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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须由学员提出申请,经招生办同意,报教务科审核,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专业,由学员提出申请,经招生办同意,报教务科审核,经主管领导同意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学生跨省转学,由所在学校推荐,转入学校同意后分别报请两所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相关手续、档案放成教处综合档案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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