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成人学士学位的新规定
更新时间:2010-01-08 1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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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结合成人教育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江西省赣学位[2009]1号文,对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及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有了新规定:
根据新修改的《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办法》规定,江西省取消了“所学专业规定的主干课程平均分未达到75分以上(不含75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及答辩成绩在中以下(不含中)”不得申请学士学位的条款。另外,江西省从2009年开始执行新的《江西省成人(自学考试)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大纲》,其中,非英语专业考生的试题取消听力部分,新增翻译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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